2018年吉林省辽源事业单位人才专项招聘255人公告
导读: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2018年吉林省辽源事业单位人才专项招聘255人公告已经发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9:00至5月31日10:3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8:30至6月23日17: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和《辽源市服务创新转型发展“152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辽办发〔2017〕38号)“1+3”引才政策及《辽源籍高校学子关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辽人才发〔2017〕2号)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人才专项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辽源市事业单位人才专项招聘,面向国内毕业的全日制统招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应届);原“985”“211”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省内高校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专项招聘人才25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人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8年5月16日为准(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8年的,可视为2018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18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9:00至5月31日10:30。
2.请应聘人员直接登陆报名网站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ly/ (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符合条件的相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的jpg格式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30k。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可以按本公告规定在可调剂岗位出现空缺时进行岗位调剂,应聘人员如有调剂意愿,须在网上报名页面“是否服从调剂”栏内填写“服从调剂”字样。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资格条件审查小组,代表部门负责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审查。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在网上进行审查。
2.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诚信声明,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本公告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职业(执业)资格证、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统一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为:身份证号+姓名)上传到报名网站。上述上传的电子扫描件请本人妥善留存,待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交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验。
3.在资格条件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可要求应聘人员传真发送相关资格条件证
明材料,应聘人员应及时提供。
4.应聘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
通过资格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可通过附件1“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并保持及时联系。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均为5月31日10:30,截止后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申诉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5月31日11:30。
(三)缴费
1.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17:00。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2.缴费标准: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60元/人,其中包括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25元/人。面试、加试免费。
3.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并妥善保管《报名表》。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1.参加笔试(加试)应聘人员请及时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8:30至6
月23日17:00。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行为,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辽源市事业单位。
4.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