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招聘1722名工作人员公告(2)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职称系列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未评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级、三级教师职称)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教师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职称)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市级骨干、市级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年龄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8年5月18日至5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核
1、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8年5月18日、21日至25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地点:招聘单位现场受理报名申请。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和确认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到招聘单位进行“笔试确认”,同时发放准考证。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所需材料
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018年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全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性材料。
(2)在职人员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档案在京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非全日制后取学历需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