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招聘1722名工作人员公告(3)
四、考试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
教委统一组织教育教学综合知识测试。时间2018年6月2日(周六)上午,考试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和入围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入围人员如放弃面试,根据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二)面试
招聘单位6月15日前组织通过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修养、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授课水平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权重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应聘者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统一要求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
(一)应聘者通过与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单位进行电话联系或通过参加双选会等方式,与招聘单位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