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招聘1722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招聘1722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涉及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等,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21日至25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18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1722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二)招聘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事、财会、医务等教辅人员。(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2018年度就业派遣。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在职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本人档案在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统招统分全日制院校教育经历,并参加毕业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