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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长治县招聘170名中小学教师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师公告

2018-05-23 17:48  |  长治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山西省长治县招聘170名中小学教师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师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17日,报名地点在长治县民生大厦二楼大厅,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17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计170名,全额事业编制岗位中小学教师120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标准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50名,为县教育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长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3日至2000年6月1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岗位的,如在长治县县域内幼儿园代课连续满5年,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报考县一中全额事业编制岗位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全额事业编制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必须一致,详见《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山西省2018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具体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县一中全额事业编制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在聘用后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全额事业编制岗位户籍不限,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岗位50个(25个不限户籍,岗位序号28;25个限长治县户籍,岗位序号29);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事业岗位中,有5个岗位(见《招聘简章》)用于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均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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