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师范大学招聘72名教师公告(4)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聘用后经查阅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发现有违纪违法或造假行为者取消聘用资格。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招聘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均不得报考。
(四)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五)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六)博士研究生报考相应岗位的,不受以上时间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核形式及时间。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方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17924 0971-5205060
监督电话:0971-6316394
网址: http://www.qhnu.edu.cn
邮箱:qhsdrsc@163.com
附件2:青海师范大学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zip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zip
青海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