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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选聘5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8-05-29 10:00  |  瑶海区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选聘5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已发,面向社会招聘,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进行报名,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瑶海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0名优秀中小学教师,现就选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选聘条件(年龄、资格、职称、荣誉称号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本次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共50名,其中初中32名,小学18名(瑶海区管理的在职在编人员和同岗同酬人员不得报考)。具体岗位及学科见《合肥市瑶海区2018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学科计划表》(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与选聘岗位相对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必须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选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选聘中学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选聘小学教师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质条件

  1.学科优秀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1)中小学“特级教师”;

  (2)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

  (3)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4)地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

  (5)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或者教研、电教等活动评比一等奖);

  (6)地市级及以上教研、电教等活动评比一等奖;

  (7)教育类博士。

  2. 专业体育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射击、武术、手球专业,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上述专业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2)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三名成绩的退役运动员;

  (3)具有国家一级裁判证书;

  (4)有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所带队员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三名的教练员;

  (5)培养过省队及以上专业运动员,具有初级教练及以上职称的教练员。

  3.专业音乐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舞蹈、戏曲专业,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院团演员;

  (2)本人在地市级比赛中获个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省级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国家级比赛中获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独立编创作品获地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须有荣誉证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2)参加2017年瑶海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在录用公示后放弃岗位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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