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两江新区招(选)聘150名教师公告
导读:2018年重庆两江新区招(选)聘150名教师公告已发,包括公开选聘60名,考核招聘40名,公开招聘50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至6月11日18:00,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促进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选)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选)聘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50名。其中,公开选聘60名,考核招聘40名,公开招聘50名。除基本条件要求外,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两江新区2018年公开招(选)聘教育事业单位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资格条件
(一)第一类:公开选聘教师60名。
属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有5年及以上相关岗位教学经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09年及以后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及以上;
2.2009年及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二等奖及以上;
3.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现任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
4.省部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其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中学正高级教师;省级中小学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校长、省级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2009年及以后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二)第二类:考核招聘优秀教师40名。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有2年及以上相关岗位教学经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市)级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首批省(市)级重点中学或首批省(市)级示范小学现场赛课一等奖。
3.省部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或获得过国家级一等奖学金;
4.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获得过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
5.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表彰或省级专业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三)第三类: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50名。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期间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三等奖及以上;
2.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表彰或省级专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英语、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表彰或省级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特别优秀的,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岗位涉及的其他条件及招聘数具体见《一览表》(附件1)。特别提示:以上三类招聘资格条件中,区县级为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一级,省级包括直辖市一级,省部级为教育部、省政府级;区县级、省级和国家级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等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且获奖学科与所报学科相同,某项目组织的赛课获奖不列入;如大学设置了特等奖学金,要求获得过一等奖学金的则为获得过特等奖学金;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四、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一览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条件。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须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具体专业要求一致,设置为专业类别的按专业类别要求一致。海外留学生报考的,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要求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版)》(附件3)。
3.岗位设置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其工作经历中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有获奖要求的,获奖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高校、职高和高中教师不能报考小学岗位。
4.报考公开选聘教师和考核招聘教师岗位的,应具备招聘岗位等级对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5.普通话等级:语文岗位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6.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应往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报名公开招聘英语学科,需具备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合格及以上证书,毕业前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
8. 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