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山区卫计委医务人员招聘123人公告(2)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4.2018年7月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
6.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7.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联系电话:89361144
电子邮箱:renshike1144@126.com
附件:
1:房山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xls
2:房山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doc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