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招聘卫1人公告
导读:2018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招聘卫1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6:00,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9:00至7月13日17: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我办所属事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党代会精神,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认真执行关于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航运商务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跃进路1号
(三)主要职能:承担我市航运指数的开发和应用;负责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物业管理;负责相关商务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天津市航运商务技术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名称和资格要求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中共党员;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有计算机、信息管理等相关行业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经常性夜班工作;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8.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