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招聘卫1人公告(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市口岸办负责资格审核和面试组织。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网站(http://www.tjport.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等发布,考生从2018年6月15日开始查询。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6月27日9:00至7月4日17:00。笔试费用45元。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市口岸办将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客观、公正、及时地审核每一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注明缺失的内容,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工作经历等事宜由市口岸办负责解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缴纳考务费,并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专业科目一科,满分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笔试和面试试题均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7月11日9:00至7月13日17:00。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4日。
上午:9:00~11:00 专业考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8年7月19日,报考人员可到市口岸办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者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018年7月24日9:00至12:00,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8年7月24日14:00至17:00,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7:00。面试费用45元。
面试时间:2018年7月29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018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可到市口岸办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办理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307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时间:缴费开始日至结束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市口岸办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组成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方式在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六、监督检查
市口岸办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公开招聘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人员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规定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咨询、举报或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66703796
举报或投诉电话:25601158,邮箱kab25793753@163.com
天津市航运商务技术服务中心
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