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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省文山砚山县第一中学招聘17名教师公告(2)

2018-06-19 14:20  |  砚山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1日下午2:00开始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砚山县第一中学第一教学楼。

  (3)面试人选: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5分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额比例为: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达到或超过所设岗位数3倍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符合面试条件人数未达到所设岗位数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8年7月1日上午在砚山县第一中学校内公示。

  (4)面试方式: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总分100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测试结束后,公布测试综合成绩,根据各岗位的遴选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用(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如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与审核

  1.拟聘用人员在砚山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2.审核工作由学校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遴选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并要核实拟遴选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审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审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和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砚山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给予聘用。已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教师职称按相关规定执行,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将调回原单位。

  (七)聘用

  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教师职称按相关规定执行,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将调回原单位。

  五、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砚山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0876-3138254

  砚山县教育局监审股:0876-3127440

  六、报名咨询电话

  砚山县第一中学校办:0876-3122164

  七、其它事项

  (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遴选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县教育局确定。招聘遴选工作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指导下,由砚山县第一中学组织实施。遴选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

       2018年砚山县第一中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18年砚山县第一中学面向县内公开遴选高中教师计划表.docx

  砚山县第一中学

  201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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