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忠县公开招聘119名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九、公示
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人民政府网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之日起算)。公示内容包括发布简章地址和时间,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总成绩、拟招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经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县聘用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按合同约定缴纳培训费及违约金。
十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县人社局 张老师 县卫计委 卢老师
联系电话:023-54236639,023-54401530
通讯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0号
邮政编码:40430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忠县2018年二季度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