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荔波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33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进行公开考试遴选。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参照《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以优化县直单位人员队伍结构。
二、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在县一般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一般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调配办)统一组织实施,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遴选职位和人数
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本次共安排21个县直部门和直属单位进行公开遴选,遴选职位29个33人。
四、遴选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对象
县、乡(镇、街道)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含玉屏街道办事处)在现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乡(镇)单位人员在乡(镇)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其中:乡(镇)公务员、选调生在乡(镇)实际工作满5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本人身份符合遴选单位的单位性质,身份与报考单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要求详见《荔波县2018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公开遴选职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职位的遴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涉及工作年限、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