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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长寿区考核招聘农村小学教师20名公告(2)

2018-06-22 09:58  |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五)综合学科基础知识测试

  1.时间:7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时

  2.地点:区委党校教学楼

  3.测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含政史地理化生)、艺体(含音体美书法)等5门学科知识。

  4.分值:综合学科基础知识测试总分为100分,每门学科各占20%。

  5.题型: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判断题(每小题1分)。

  6.时间:综合学科基础知识测试时间为90分钟,闭卷考试。

  (六)面试

  1.时间:7月14日(星期六,主要学科)、7月15日(星期日,艺体学科)

  2.地点:区委党校教学楼

  3.面试方式:每位考生参加2门学科面试。面试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每门学科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讲课占80%,黑板板书占20%。命题以小学五年级现行教材为蓝本:主要学科(文科方向)从语文、英语中随机抽取1门,主要学科(理科方向)从数学、科学中随机抽取1门;艺体学科从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中随机抽取1门。每门学科面试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

  4.面试成绩的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主要学科面试成绩×50%+艺体学科面试成绩×50%

  (七)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占35%、大学期间表彰奖励占10%、实习(见习)考核占10%、综合学科基础知识测试占20%、面试占25%。

  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考核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35%+大学期间表彰奖励得分+实习(见习)考核得分+综合学科基础知识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25%。

  (八)体检

  1.时间:7月16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时

  2.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体检人员:参加综合考核者全部进入体检。

  4.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缴纳体检费。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九)岗位选择

  1.时间:7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4:00时

  2.地点:长寿区教委7楼会议室(凤城街道向阳路33号)

  3.选岗方式:体检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当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综合学科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选岗顺序。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十)考察

  1.时间:7月30日前

  2.考察内容及方式:体检合格并选择了聘用岗位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委托考生所在院校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并出具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材料,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交用人单位。

  因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区政府门户网、长寿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综合考核成绩、拟聘单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长寿区教委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基本服务期为6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基本服务期之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3年后,经镇教育管理中心或九年制学校同意、区教委核准,可在镇与镇的小学之间进行流动,并按规定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基本服务期满后,经镇教育管理中心或九年制学校同意,可参加城区小学的选聘教师考试。

  七、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3-40661621 (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

  023-40244495 (区教委人事科)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长寿区考核招聘定向长寿区的2018届农村小学全科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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