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简章(2)
(六)体能测试、体检、考察:2018年8月5日起
(七)公示时间:体检考察结束后,即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通过官网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地方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宣传推介、发布信息
2018年6月18日通过火焰山网(http://tlf.xjkunlun.cn/)、吐鲁番市政府网(http://www.tlf.gov.cn/)、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缴费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确认。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先登陆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点击“2018年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
2.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诚信报名,一旦确认提交,个人信息不再修改。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
3.每位报告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无效。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
5.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能力、新疆区情和基本写作、公安基础知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统一使用汉语答题,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按照要求予以加分。
2.加分政策。①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笔试总成绩加5分;②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3.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网进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高昌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请考生关注笔试成绩公示公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闱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产生的名额,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按简章要求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入闱人员需本人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报考辅警岗位的人员请自行准备从事协警证明(吐鲁番市辖区公安机关出具有效),工资表、劳动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