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267名。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在吐鲁番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人员;
2.中国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军人;
3.符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8日至2000年6月18日期间出生);在吐鲁番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至少一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岗的;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7.符合公安机关政审规定(附件2)。
涉及时间时限的,均截止至2018年6月18日(含当日,下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地方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7.通过招聘程序进入考察阶段的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
8.被招聘为事业编工作人员后辞职的。
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7月15日
2.现场缴费时间:2018年7月15日—7月16日,10:00-19:30。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近期同版本2张1寸免冠红或蓝底彩色照片,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缴费确认,逾期没有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8年7月17日12:00以后
(二)笔试:2018年7月21日 (具体时间、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7月24日12:00以后。
(四)资格审查:2018年7月27—28日每天9:30—19:00,7月29日10:00—18:30前完成递补调剂工作。
(五)面试时间:2018年8月3日—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