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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肇州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0人公告(3)

2018-06-25 11:01  |  肇州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7、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期限、劳动合同、待遇

  1、工作期限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政府购买的固定期限用工,从业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装入本人档案。聘用人员档案存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

  3、待遇

  在岗期间待遇,用人单位按城镇企业职工标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单位应承担部分经费由县财政保障),工资标准按照正式民警平均工资的30%进行发放,工资为每月2054元(含保险),工资根据正式民警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招聘过程中如遇到其它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459-8522858

  附件:

  肇州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肇州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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