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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惠州惠阳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68人公告(4)

2018-06-26 11:14  |  惠阳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阳区公安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该岗位是否递补由惠阳区公安分局决定。递补原则为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递补对象)。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培训与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人员需参加为期1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招聘人员进行正式定岗,并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内)。由惠阳区公安分局统筹安排到有关单位工作。

  对于在试用期间不服从管理、不胜任本职工作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正式聘用的人员,惠阳区公安分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出现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六)本公告由惠阳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祝警官、汤警官

  咨询电话:0752-3383530(惠阳区公安分局政工室)

  0752-3346407(惠阳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

  监督电话:0752-3363717(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3883341(惠阳区公安分局监督室)

  附件:

  1、惠阳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2、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doc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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