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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招聘教师49名公告(2)

2018-07-04 09:33  |  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笔试

  优秀教师、普通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根据《滨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滨政办字〔2016〕79号)规定,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应知应会知识。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含应聘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范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18年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详见附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滨州市教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滨州实验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zkszx.bzhrss.gov.cn)、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43—3162280,3162890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543—3188776,3183066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3—3368333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所有附件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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