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人)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
(三)应聘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五)应聘人员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需提交资料:
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退伍证、相关技术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面试时核查原件)。
投递要求:
应聘者将以上个人资料以压缩包形式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发送至邮箱xzfj2017@126.com,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按“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姓名”格式写明,如“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张三)”,邮件投递截止日期:2018年7月22日。
注:1、资料填写或资料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2、资料审查通过后,将有专人联系应聘者相关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料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上交的有关证明资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分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