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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韶关市始兴县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10人)

2018-07-16 11:39  |  始兴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现因工作需要,始兴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始兴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乡镇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原任人民调解员;

  2、社会工作者;

  3、其他符合条件的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4、在职在岗的国家公职人员除外;

  5、有犯罪记录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组织纪律性与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善于沟通协调,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4、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学历可放宽;

  5、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的成年公民,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6、懂计算机操作;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法律专业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招聘的办法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到所报考的乡镇综治办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4张(其中三张贴推荐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报名乡镇和县司法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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