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延安子长县矿山救护队员招聘公告(20人)(3)
(五)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照规定在子长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期限为7天。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作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将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交由县矿山救护队集中培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岗位培训、综合考评合格后,予以录用。
四、人员待遇
1、录用人员为临时聘用,县矿山救护队在试用期满后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一签,期满后合同关系即自行终止。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双方确定是否续签。
2、聘用的矿山救护队员试用期发放工资158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
3、县矿山救护队依照《矿山救护规程》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轮休制度。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等,以上证件是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凭证。
子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子 长 县 煤 炭 工 业 局
2018年7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