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2018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补录公告
新疆自治区2018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补录公告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为方便大家查看具体通知,华图在线小编特将新疆自治区2018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补录公告的具体内容分享如下,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各位考生:
根据《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就补录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参加补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招考简章》有关报考对象和招考条件规定且具备补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3.报考职位补录1至2人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人选。
报考职位补录3人以上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选。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人选。
以下人员不属补录范围:
1.已公示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
二、补录要求
1.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须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且须选择原报考职位所在同级或下级机关职位报考,不得选择原报考职位上级机关逆向报考。
报名参加补录的人员原报考职位在区、地、县、乡各机关层级的考生均可选择监狱、教育矫治系统基层监、所职位报考。
2.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笔试的考生可以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补录,也可以选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笔试的机关职位补录。
原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笔试的考生,不得选择人民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笔试要求的职位补录。
三、补录程序
补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考察前,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依次递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7月20日10:00—7月22日18:00
补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登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根据补录职位要求,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职位报考。
报名期间,补录职位所在各地、各招录机关(单位)负责网上资格初审。
凡补录职位按照“专业类”设置的,考生须按照职位“专业类”要求,自行对照国家行政教育部门目录和《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政策作答》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
补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入闱;补录3人以上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入闱。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闱。
2.资格审查:7月25日10:00—18:00
资格审查由补录职位所在各地、各招录机关(单位)负责组织。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和补录职位所需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