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霍尔果斯市遴选村党支部书记4-6名公告
为加强农村党建工作,选拔和培养一支高素质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加速推进村干部公职化进程。经报请市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村党支部书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范围,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拔一批思想品德好、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村党支部书记,进一步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村党支部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二、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职位设定
遴选村党支部书记职位4-6名。
(二)遴选范围
党政机关干部,包含公务员、事业编及市(县)聘、非在编(期满转正)人员;在职村干部、大学生、复转军人等。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在反分裂、维护稳定等重大问题上,始终与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工作责任心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具备带领群众改善基础条件、调整产业结构、脱贫致富、加快发展、维护稳定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群众反映好。
4、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懂“双语”者优先。
5、本地村干部、大学生和复转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
(4)不符合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遴选方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确定人选、公示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