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奉节县招聘教师137名公告(2)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8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于2018年8月14日9:00后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5);(4)考生报名信息表(缴费通过后即可在报名系统上打印);(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7)《一览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8)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须出具县级及以上扶贫办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书面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城镇零就业家庭考生需在报名前到县就业局办理加盖鲜章认定的书面证明;(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拟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拟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取消招聘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成绩需达到其他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报考幼教、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考核,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方式为模拟片段讲课。面试分值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 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招聘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岗位确定
考生按报考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学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于8月下旬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具体学校名单在8月底通过奉节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选岗出现的缺额、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均不进行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县教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及相关规定要求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奉节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奉节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以及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二、其他
(一)报考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在奉节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5655150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