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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孟津县纪委监察委选调公告(24人)(2)

2018-07-23 11:13  |  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报名时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范围为《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宪法》《监察法》和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

  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1.5,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数。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

  (五)考察

  由县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人选缺额或考察不合格或不适宜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选用

  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调人员。新选调人员要服从岗位的安排,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选调资格。

  联系及咨询电话:67928800

  附件:

  1.孟津县公开选调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孟津县公开选调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中共孟津县纪委

  孟津县监察委员会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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