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招聘辅警公告(20人)(2)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法律知识测试,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法规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采用结构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部分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执行,主要测试:4*10米、1000米等项目。
(四)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证明材料。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3.有不适合担任辅警其他情形的。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缴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试用期(3个月)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续聘、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方式及工作职责
被录用人员属劳务派遣型合同制人员,协助配合西安市临潼区监察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薪酬待遇
1.工资薪酬。参照西安市临潼区内其他机关辅警岗位薪酬,由区财政全额支付。
2.社会保障。试用期结束后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保障,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即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
六、聘用与管理
(一)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应聘人员一经确定,要服从分配。
(二)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由西安市临潼区监察委员会提出意见,经考察合格者,正式聘用。
(三)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或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行择业。
(四)正式聘用时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若本人愿意可以续聘,不合格者,自行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七、附则
1.凡在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各报考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考生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9-86758507
联 系 人: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