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110人)(2)
四、招考聘用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委托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按公布的录用名额数量分别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用(男女分别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费每人150元。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市人社大厦人才中心一楼大厅(新城区富康路26号,肃州区人民法院南门对面)。
4.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2)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未下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经院校毕业生工作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非酒泉户籍,居住地在酒泉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70%)
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0日统一在酒泉市人社大厦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新城区富康路26号,肃州区人民法院南门对面)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领取。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30%)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考男女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