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公告(13人)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选调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决定公开面向四平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参照《吉林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以优化政务大厅工作人员队伍结构。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本次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工作岗位全部为审批服务岗位,男女不限。
四、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调。
1.四平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男要求身高165厘米以上,女要求身高158厘米以上;
4.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5.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6.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8.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