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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永修县行政事业单位选拔产业招商人员公告(10人)

2018-07-26 17:20  |  永修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全力做好我县产业招商,根据《永修县培育新动能推进产业集群实施方案》(永发【2018】6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拔10名工作人员从事产业招商和企业带办等方面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拔职位

  此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共10名,分别为有机硅产业办(含支星办,设在县工信委,共3人)、新型电子产业办(设在县商务局,共2人)、高端装备产业办(设在县发改委,共2人)、孵化器产业办(设在县科技局,共2人)和企业带办中心(设在县商务局,共1人)。

  三、选拔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拔对象范围

  永修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7月1日);

  3、两年以上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参加选拔情形的。

  四、选拔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永修县政府网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按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同一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选拔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3日(非工作日除外,上班时间:9:00-12:00,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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