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通化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人)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加强通化市区公安机关警务工作,通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员额100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签订聘用合同。
1、勤务岗位。30名(男性)。
2、专业技能岗位。10名(男性)。
3、特勤岗位。30名(男性)。
4、技术保障岗位。30名,分别为:摩托车驾驶岗位10名(男性);网络应用岗位10名(男性);排爆岗位2名(男性);训犬岗位4名(男性);无人机驾驶岗位2名(男性);韩朝语应用岗位2名(性别不限)。
二、资格条件
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勤务岗位
1、具有吉林省内户籍(须自行解决通化市区住宿);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本科以上学历或公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士官)放宽至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5、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二)专业技能岗位
1、限招退役士兵(士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部队特种兵、侦察兵、海军陆战队服役经历的;②具有部队工兵、排爆、防化岗位服役经历的;③具有武警特战队、边防机动队、消防特勤队服役经历的;④持有A2以上驾驶证的;⑤具有公安工作特殊需要的其他技能;
2、具有吉林省内户籍(须自行解决通化市区住宿);
3、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5、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6、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