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张家口市第四医院招聘医学类人员公告(33人)(2)
(四)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高者优先。
(五)体检
体检由张家口市第四医院统一组织。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第四医院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医院规定程序办理上岗、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张家口市第四医院,避免因此造成后果。
报名联系电话:
张家口市第四医院人事科张科长:13603130299
办公室电话:0313—4012115
附件:
张家口市第四医院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