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昌吉州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69人)(3)
(2)面试:2018年10月9日-10月19日;
(3)公布总成绩:2018年10月21日;
(4)体检:2018年10月23日-10月27日;
(5)考察:2018年10月25日-10月29日;
(6)公示:2018年10月30日-11月7日;
(7)聘用:2018年11月8日。
报考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由州招聘办委托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和昌吉州公安综合信息网发布公告。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j.gov.cn)-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考录;昌吉州公安综合信息网(http://10.22.1.3) -重要文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8年8月5日,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和昌吉州公安综合信息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5日10:00-8月11日19: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80.229.66)报名。报考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及笔试地点(报考州直事业单位和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准噶尔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的考生,可相应选择昌吉市、吉木萨尔县、阜康市参加笔试),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
招聘职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3)。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骗取报名资格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与报名时相一致。
4.缴费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12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下同)。
5.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报名24小时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供缴费、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人员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到选择笔试地点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报名、考务费用(详见附件7)。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科40元。每天缴费截止时间为18:30。由州招聘办次日面向社会发布各职位有效报名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