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昌吉州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69人)(8)
⑥“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县(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⑦“公安英模”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公安英模证书或文件;
⑧“国家或自治区级劳动模范”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证书或文件;
⑨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须提供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荣誉证书或文件;
⑩昌吉州生源的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证明、父母户口本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⑪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
⑫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2018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2)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要求:考生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公布总成绩
2018年10月21日,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公布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同时,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报考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由州招聘办统一公布。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考生于2018年10月22日到昌吉市宁边西路州劳动保障大厦(州公共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
(4)体检
体检分批次组织实施,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详见附件5)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6)。
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州招聘办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由考生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分批次公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