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招聘14人公告(2)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4日-8月16日。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到芦淞区区政府大楼八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9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初审。区监察、组织、编办、人社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相关招聘单位配合。
应聘人员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2018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还需要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
5. 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
6. 区发改局“项目管理”岗位还需提供:①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②专业不限、年龄放宽的还需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区财政局“债务管理(风险预测)”岗位还需提供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区市场管理局“安全管理”岗位还需提供退役士兵登记表或显示兵种的退役士兵证;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医学”岗位还需提供医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以上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计算工作经历。
(三)面试。本招聘不组织笔试测试,仅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面试采取分类分专业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匹配能力。
(四)体检。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到所在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并将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果报区监察、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备案。
(六)聘用。拟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区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分配具体工作单位(区发改局、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安监局等),拟聘用人选要服从区政府二次分配,拒绝服从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2.监督电话:
株洲市芦淞区监察委 0731-28580628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2018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2018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2.2018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3.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