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永修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24人)
为促进我县环保事业的发展,充实永修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不断提升专业技术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同意,2018年拟面向县外公开选调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见附件。
三、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县外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有较好的口头表达、文字综合、沟通协调能力,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3、县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 1日及以后出生);
4、县外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的;
5、通过不正当途径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与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永修县政府网、永修县电视台、永修人论坛等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