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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永修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24人)

2018-08-09 15:22  |  永修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促进我县环保事业的发展,充实永修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不断提升专业技术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同意,2018年拟面向县外公开选调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见附件。

  三、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县外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有较好的口头表达、文字综合、沟通协调能力,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3、县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 1日及以后出生);

  4、县外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的;

  5、通过不正当途径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与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永修县政府网、永修县电视台、永修人论坛等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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