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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宁夏盐池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3人)(3)

2018-08-10 13:36  |  宁夏盐池县公安局官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3.笔试加分。详见《2018年盐池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笔试加分。

  4.成绩查询。报考者可在成绩出来后到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或拨打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953-6696684

  5.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接公安、计生等部门提取相关证明,并进行综合考察。

  6.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通过笔试的人员数量的3:1进行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7.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8.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标准执行;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9、公示。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名单均在盐池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监督。

  10.加试。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加试进项录取。

  11.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执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12.录用。试用期三个月,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予以正式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程序要求予以解聘。

  六、工资待遇

  凡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报酬按盐池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80%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盐池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制度>的通知》(盐党办综﹝2017﹞51号)文件规定执行,聘用期为2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附件:

  盐池县招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职位一览表.xlsx

  盐池县人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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