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惠州市大亚湾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和我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区人民检察院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区检察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八、有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区纪检监察局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咨询电话:0752-5568265 0752-556830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监督电话:0752-5562923
举报电话:0752-5562858
本公告由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条件一览表.xls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