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农林科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导读:2018年宁夏农林科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已经发布,面试时间为2018年8月中旬,面试地点为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中心大楼,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宁夏农林科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为切实做好面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人选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对免笔试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3:1的,依据加试测试结果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方式内容
所有招聘岗位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四、时间地点
(一)加试。免笔试岗位加试于2018年8月初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中心大楼进行。
(二)面试。定于2018年8月中旬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中心大楼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公告。
五、规则、程序及纪律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于2018年7月23-24日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中心大楼进行。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通知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上公告。
(二)加试
1、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3:1,在正式面试前进行加试。
2、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由第三方命题,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加试只作为遴选进入面试人员的一个程序,依据测试结果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加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三)面试规则
1、面试考场设评委席、考生席、监督席、计分席、联络席。正面显示“宁夏农林科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面试考场”标识。
2、面试采取第三方命题。
3、面试评委按专业大类分为5组,每组共7人,专业评委不少于5人,每组专业评委在每场面试结束后进行更换。面试评委按照回避、交叉等原则委托第三方抽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前对评委进行培训。
4、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专业试题分值不低于80%。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参加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参加自治区统一笔试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场面试,面试前将面试人员集中到候考室,抽签决定个人面试顺序。
2、工作人员引导全体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主评委向考生介绍评委并宣读《面试规则》。监督席宣读《考场纪律》和《计分规则》,询问考生有无回避要求。考生退出面试考场,返回候考室。
3、主评委宣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依序引导面试人员进入考场,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准备时间)。
4、面试成绩评定。每位评委根据面试人员答题情况独立评分。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5、公布成绩。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分数。
(五)面试纪律
1、违反面试相关程序规定的考生,依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
2、进入考场的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遵守考试纪律。
3、考生、考务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后,在整个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评委允许不准离开考场,经同意临时离开者,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在考生进出的时间外交替进行。
4、进入考场人员不得大声喧哗。
5、进入候考室及考场的人员一律关闭手机并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6、面试过程全程进行录像。
(六)面试监督及回避制度
1、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格复审、加试、面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凡参与我院面试工作人员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