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90人)(5)
3.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9月24日-9月26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市阿恰勒东路61号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一楼大厅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照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地区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月12日
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费用40元。
5.总成绩计算。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卫生岗位按《相关专业测试》、其他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评(公安系统职位)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评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安局共同组织。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2018年10月14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体检表。体检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当日前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特殊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