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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省楚雄市镇雄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31名公告

2018-08-14 15:03  |  镇雄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云南省楚雄市镇雄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31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至18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城区学校教师紧缺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拟从县内乡镇公办学校在职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中公开选调31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因

  城区部分学校2018年扩大办学规模,增加学生和班级。

  二、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选调岗位

  根据学校2018秋季学期计划新增一年级、七年级、高一年级学生数及班级数设置选调人数及科目岗位,计划选调城区学校教师31人。选调学校及选调学科岗位详见《镇雄县2018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岗位设置表》。

  四、选调范围

  小学教师面向乡镇中心学校在职在编在岗的小学任课教师选调;初中教师面向在职在编在岗的乡镇中心学校附设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乡镇完全中学初中任课教师选调。既上初中又上小学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自愿选择报考初中或小学岗位;既上小学又上学前教育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报考小学岗位;既上初中又上高中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报考初中岗位。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 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其以上(以合格证为准);2017年年终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5. 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6. 教龄不少于5年(2013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

  7. 2018年春季学期末,所教所有学科统测平均分高于全县或乡镇学校(县直学校)同年级同科平均分。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全县为单位计算、初中非毕业班和小学各年级以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为单位计算。2018年小学六年级教学成绩按市教育局要求还未组织评卷,以2017春季学期末统测成绩为准。初中、小学各年级统测教学成绩,以参考人数计算。

  8.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禁止条件

  1.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 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者。

  3. 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有旷工(旷课)或事假累计达20天、病假累计达60天者。

  4. 截止2018年8月,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已退回原单位的除外)。

  5. 城区学校教师。

  六、选调方式

  采用笔试方式择优录用。凡属于选调范围、符合选调条件者,均可报名。各学科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按1︰3比例计算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削减选调岗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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