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承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简章(56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卫计委研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名,特制定本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名。其中市妇幼保健院16名,市第三医院7名,市口腔医院5名,市儿童医院28名。详见《2018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计算从公告发布日算起)。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接本学历。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上午9:00至2018年8月29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市卫生计生委一楼。
4、报名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并填写打印《2018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