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松山区区直医疗单位招聘员额备案制人员方案(71人)(4)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后出现空缺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松山区政府网各招录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未经聘用单位同意考取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者,解除聘用合同。
4、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经用人单位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待遇
松山医院:试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保险,工资待遇为17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与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松山中蒙医院:试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保险。研究生待遇参照在编人员。临床医技岗本科生试用期间,中药、西药、医学检验岗位每人每月2200元,其他岗位每人每月2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待遇执行试用期标准;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待遇参照在编人员核定。护理及药房调剂员岗位人员,试用期间,每人每月17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专科学历者每人每月2300元,本科学历者每人每月2500元。
松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松山区妇幼保健所):试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保险,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五、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方案由赤峰市松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