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招聘教师200名公告
导读:2018年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招聘教师200名公告已读,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8月18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补充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灵石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中小学教师、20名幼儿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向劳务派遣机构购买服务性岗位的方式实施,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初中教师80名(语文30、数学20、英语10、物理10、化学5、政治5);小学教师100名(语文45、数学30、英语10、体育5、音乐5人,美术5人);幼儿园教师20名,共计20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5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2.学历及资格证要求:
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小学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幼儿教师: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校就读的人员(其中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宣传
利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gshi.gov.cn)和“灵石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宣传。招聘信息以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为准。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学科。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缩减岗位可调整到其它学科,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8点至下午6点)
报名地点:灵石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