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芜湖市中医院招聘编内人员公告(13人)(4)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备案,并在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岗位情况、应聘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准考证号、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中医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市人社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公告》由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5960696(芜湖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53-4836139(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
0553-5960719(芜湖市中医医院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