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龙湖区公立医院(卫生院)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公告(42人)(4)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龙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发布。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派出考察组对拟聘用考察人选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拟聘人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在龙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招聘工作机构
区卫计局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卫计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卫计局、外砂镇、新溪镇及招聘单位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负责招聘具体工作实施。区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483379;
龙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4-88361471。
附件:
龙湖区公立医院、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龙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