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导读:2018年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为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洛江区万安街道办事处万福街辉华大厦四楼),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辅助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执法中队协管员6名。岗位条件如下:
1.男性;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必须在截止报名前取得);
4.退伍军人学历不限;
5.泉州户籍。
(二)派驻社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名。岗位条件如下:
1.女性;
2.应届毕业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历必须在截止报名前取得);
4.社会工作专业;
5.泉州户籍。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
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洛江区万安街道办事处万福街辉华大厦四楼),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28026256。
(二)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7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复印件。
2.报考者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3.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四)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可在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