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2)
五、考核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报考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六、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
(一)工资福利待遇:工资按照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五险一金”。
(二)在职考生需在体检前提供工作单位拟同意调动、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