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伊犁州检察院遴选公务员公告(5人)
导读:2018新疆伊犁州检察院遴选公务员5人,发布公告:州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 9月10日在伊犁党建网站(www.yldj.gov.cn)发布遴选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10:00—9月17日19:3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19:30。笔试时间:2018年9月21日10:30—13:30。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为150分。成绩查询:2018年9月25日10: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伊犁党建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为进一步优化州检察院干部队伍结构,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直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流动的通知》(伊州党组字〔2017〕94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州检察院党组研究,并报请州党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在州直检察系统范围内遴选5名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伊犁州直检察系统范围内科级及其以下职务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机关、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5)报考人员现任职务须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职务层次范围。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